保安变身“个体负责人”名头响了权益没了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1-10-28 19:08 作者:夏冰
近年来,在传统就业行业,出现了注册个体工商户掩盖就业事实的“假新业务”和非法用工现象。保安换成了“个人负责人”的名字,权益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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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某物业公司以避税为由,告诉保安唐丽“必须先注册(APP)才能领工资”,于是唐丽就成了“个体工商户”。被辞退后,唐丽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但物业公司以双方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唐莉寻求法律援助。律师觉得这个案子更奇怪,因为物业公司的每个保安都是“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据此,物业公司认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劳动关系.
唐力在江苏省昆山市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却不知道自己有个身份叫“个体工商户”。后来因为劳动争议,引发了下面这个故事.
争议的起因
2019年6月9日,唐莉进入昆山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他入职时,物业公司告诉唐力,会通过一个平台给他发月薪避税,并让他下载注册平台APP。
2020年3月,物业公司突然告诉唐莉“不要来上班”,并拿走了他的工作服。该房产自始至终未与李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唐丽要求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的失业保险损失。该房产被公司以双方无劳动关系为由拒收,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唐莉到江苏省昆山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昆山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案具有典型性。实践中,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和人工成本,故意逃避劳动法律法规义务或税收,通过类似平台雇佣劳动者。近年来,这种就业模式愈演愈烈。如果不规范,往往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昆山市总工会决定对此案提供法律援助,提醒并督促企业规范用工,不逃避法律规定的基本用工义务。之后,昆山市总工会指派职工法律援助组成员张晓楠律师为该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奇怪的案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保安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和公共安全服务的提供者,在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根据唐莉的陈述,援助律师发现此案非常蹊跷。一方面,唐莉的工资是由第三方平台支付的,而不是物业公司本身。另一方面,在注册APP时,唐莉按照要求录制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唐莉拿着一张纸,按照脚本说了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技术术语。然而,有了小学教育,他不知道他记录的单词是什么意思。律师询问时,他只是不停地重复“必须注册才能领工资”,不明白注册APP时勾选的栏目和物业公司运营的目的。
根据上述分析,协助律师帮助唐莉起诉物业公司为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被申请人,要求其支付疫情期间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但同时,安防行业也是因为它的未知然而,它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许多人对中国安全的印象仍然是陈旧和传统的。
第一次开庭时,物业公司坚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唐莉是在APP上承接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分包工程。该房产还提供了:平台服务协议、李唐个人工作室注册协议、李唐商业李岑等一系列证据
第二次开庭时,平台公司和物业公司一样,提出李唐自愿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委托公司通过APP注册个人工作室。个人工作室不需要在工商局柜台办理,只需要电子录制视频,阅读一段文字即可。本期,工作室邀请了安全行业资深从业者mdashmdash中国保险华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孔宪明让我们跟随他走进安全的世界。一个注册的个人工作室独立承包物业公司的家政服务业务,所以坚持双方的关系是民事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意想不到”的结局。
援助律师表示,唐莉的保障工作属于《劳动法》的用工范围。物业公司和平台把劳务用工以服务项目的形式外包出去,根本没有告诉工人。从录制的视频来看,很明显唐莉拿着一张纸在大声朗读。就他将近50岁的年龄和小学教育而言,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成立“个体工商户”的真正目的,自始至终没有被物业公司或平台告知。他们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给了人们更多的安全感,满足感和获得感。这种操作完全超出了劳动者的一般认知和社会经验,劳动者处于被欺骗和被骗的状态。本案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无效或者可以撤销。
同时律师发现,物业公司的每一个保安都是“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他们都是通过同一家公司进行电子注册的,而且他们的号码是有联系的。主要业务是保安和保洁的物业公司,将所有保安和保洁人员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让这些人与用人单位建立以劳动为结算依据的服务关系,从根本上违背了基本法律关系,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本质上,双方都是管理与被管理、安排与被安排的关系。唐力以劳动为结算依据和领取报酬的依据,双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是合法的劳动关系。
经过两次开庭,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物业公司与李唐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物业公司支付了欠李唐的工资及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共计1万余元。
专家提醒
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和疫情的影响,新零售、众包等新兴产业催生了“社会化用工”“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一批新的就业模式。目前,新的就业模式正在泛滥和疯狂增长,甚至出现在一些传统行业。虽然此案涉及的金额不大,但这种新型的就业模式规避了雇主的义务。
式值得警惕。
专家告诉记者,劳动者一方面受到年龄、文化程度、社会经验的限制,根本无法理解用人单位一系列操作背后的目的;另一方面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证据保留意识、维权能力有限,即便上访、上诉也很难说得清,最终导致无法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新型用工模式,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予以重点关注,并加大监督力度。在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站出来为他们说话,为他们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